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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樟树市物资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7-05 20:20:53  点击:1949  属于:巡视巡察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物资总公司开展了“优环境、促发展”专项巡察。2021年2月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物资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发展理念方面

  1.关于“发展理念不新,损害营商环境现象依然存在,构建亲清营商环境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樟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进行房屋出租合同管理,密切配合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签订合同采用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统一规范的格式,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作为甲方,承租方为乙方,我司作为丙方,消除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产生的风险。


  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防控风险方面

  2.关于“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明确机关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相关人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点的教育监督,近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纪委通报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3次。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物资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程序,明确由副总经理分管财务。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必须经过经办人、证明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三方签字后方可报销。要求签批领导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及时纠正和制止,不在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上签字审批。二是对单位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强化现金管理、预防现金腐败教育,严格按要求使用转账结算方式,杜绝现金使用管理上的漏洞。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4.关于“扶贫领域未尽责,贫困户资料填写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及时补充完善贫困户资料。二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帮扶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扶贫工作职责,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和扶贫措施,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主要领导深入所挂点村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户。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领导班子未能发挥‘头雁效应’”的问题。针对单位历史遗留的不稳定因素问题,领导班子主动作为,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化解矛盾,确保安全稳定。在当前房屋租赁市场不景气收入锐减的困境下,领导班子积极想办法,精心研究对策,带头推动各项工作,积极发挥“领头雁”效应。

  6.关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虚假应付”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大讨论活动中的不足和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完善梳理整改“优环境,促发展”的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健全个人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学习教育,真正领会“优环境、促发展”的精神实质,防止查摆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切实巩固大讨论活动成果。

  7.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做到党员学习有制度规范、有时间安排、有内容指导、有学习笔记、有检查考评,使党员学习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二是加大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加强责任建设,根除收缴党费怕麻烦、图省事的思想,2021年一季度已经向直属机关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四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间定地点开展“三会一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7332342;电子邮箱:ZS.WZJ@163.com。

 
中共樟树市物资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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