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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3-31 15:52:37  点击:2244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3月27日,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奉新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清林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4月11日,奉新县福利院院长尹新按照何清林安排,在县民政局食堂以虚报套取接待费方式,违规报销两瓶四特“十五年”白酒费用1500元,用于何清林私人陪客。2019年6月,尹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8月,何清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宜丰县博物馆馆长余康华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16日至23日,余康华等6人借参加成都博览会之机,先后到湖南张家界,甘肃文县,重庆红岩洞、瓷器口,四川九寨沟、黄龙和湖北宜昌三峡景区游玩,并违规在单位报销食宿等费用18001元。此外,余康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余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人均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樟树市赣樟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育华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加油问题。2018年12月9日晚,刘育华驾驶其私车到昌北机场办理私事,途经高速梅林加油站,用其保管的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41元;2019年2月8日晚,刘育华再次用该公务油卡在樟树市河东加油站,为其私车加油275元用于办私事。2019年5月,刘育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高安市血防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刘传顺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刘传顺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共计330140元。其中,刘传顺本人领取41720元。对此,刘传顺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刘传顺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0年1月,刘传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有关违纪违法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打着公务的幌子,套取公款违规吃喝;有的把学习培训,变成“玩一把”的公款旅游;有的特权思想作祟,利用工作便利私车公养;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破规破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通报强调,清明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越到重要时间节点,越要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防止出现“疲劳综合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发挥“头雁效应”。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战略定力,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从讲政治的高度严厉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回乡扫墓探亲时要求基层安排宴请,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指使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等行为。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宜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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