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查看详情

宜春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3-20 15:48:30  点击:2175  属于:监督曝光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3月19日,宜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上高县翰堂镇广坪村违规虚报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广坪村通过重复报销新农村建设路灯款票据、伪造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受益农户花名册等手段,虚报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11.3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钟义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钟义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钟义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丰县新庄镇南垣村违规套取扶贫领域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南垣村违规套取耕地地力补助和冬春救助资金6.4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南垣村村委会主任姚新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月,姚新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奉新县澡下镇白沙村村委干部毛清元虚报冒领冬春救助款问题。2018年,毛清元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子阴某爱的名义虚报冒领冬春救助款1000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9年12月,毛清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袁州区芦村镇副镇长邱坚、民政所原所长张红等人扶贫领域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2月,芦村镇时任民政所所长张红,违反程序规定将不符合冬春救助对象条件的村民黄某勇、袁某发申报为救助对象,致使黄某勇和袁某发分别违规获得冬春救助款1800元、1500元,造成不良影响,张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副镇长邱坚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邱坚、张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樟树市黄土岗镇黄铜村民兵营长付秋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付秋如在明知自己的结对帮扶对象李某华未按要求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制止,也未向镇政府报告,致使李某华的危房改造项目未能通过验收,已发放的补助资金无法收回,造成不良影响,付秋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付秋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案例,既有工作失职失责、审核把关不严、作风慵懒懈怠、消极应付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有虚报冒领、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等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防止松懈、厌战思想,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挂牌督战责任,最大限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铁的纪律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要强化政治监督,根据各地实际和行业扶贫部门的职责任务,采取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的办法,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硬化实化工作举措,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影响产业扶贫、扶贫项目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脱贫成果。要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动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成效考核、省级考核督导以及脱贫攻坚排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从快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整治搞数字脱贫、虚假整改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宜春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