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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6-09 16:38:00  点击:22257  属于:通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按照德才兼备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樟树市委编委研究,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上可靠,讲规矩、守纪律,素质全面,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身体健康,适合从事外勤外调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公务员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95-7352169;0795-7353350。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樟树市政府大楼626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樟树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电子版)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如遇面试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入围体检人员。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应试人员的应知应会知识(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监察法等),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选调工作人员要求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本次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同意,报经市委编委审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0795-7353353。

  附:樟树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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