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6-19 10:34:56
点击:50947
属于:其他信息
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部门,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市委各巡察机构,市属国有企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纪委: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樟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樟树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樟树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下16名同志为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1. 王 晴 女 樟树市药都小学副校长
2. 甘细英 女 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现代医药物流分拣中心仓储部部长
3. 兰 海 男 樟树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4. 关 祥 男 樟树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5. 吕仲谋 男 樟树市第三中学高中部年级主任、民盟樟树总支副主委
6. 李卫华 男 樟树市洋湖乡人大主席
7. 肖卫红 女 樟树市社保局副局长
8. 杨 晖 男 樟树市城区教育办副主任
9. 聂 凯 男 樟树市观上镇巷里村党支部书记
10.聂 蓬 男 樟树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11.袁小勇 男 江西九州医药常务副总经理
12.黄飞华 女 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社区支部书记
13.黄金龙 男 樟树市昌付镇人大主席
14.喻云燕 女 樟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15.廖 群 男 樟树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
16.熊春林 男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
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 8月。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樟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樟树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樟树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下16名同志为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1. 王 晴 女 樟树市药都小学副校长
2. 甘细英 女 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现代医药物流分拣中心仓储部部长
3. 兰 海 男 樟树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4. 关 祥 男 樟树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5. 吕仲谋 男 樟树市第三中学高中部年级主任、民盟樟树总支副主委
6. 李卫华 男 樟树市洋湖乡人大主席
7. 肖卫红 女 樟树市社保局副局长
8. 杨 晖 男 樟树市城区教育办副主任
9. 聂 凯 男 樟树市观上镇巷里村党支部书记
10.聂 蓬 男 樟树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11.袁小勇 男 江西九州医药常务副总经理
12.黄飞华 女 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社区支部书记
13.黄金龙 男 樟树市昌付镇人大主席
14.喻云燕 女 樟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15.廖 群 男 樟树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
16.熊春林 男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
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 8月。
樟树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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