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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清廉建设  忠诚履职尽责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樟树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2-10 11:36:23  点击:21343  属于:工作报告
推进清廉建设  忠诚履职尽责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樟树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吴党国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樟树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宜春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董晓明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严明政治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始终把监督牢牢挺在前面,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近三年来,纪检监察接收群众信访举报量连续逐年下降,其中2019年较2018年同比下降13.57%,2020年较2019年同比下降30.63%,政治生态呈持续向上向好态势。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步调一致,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樟树市委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重点,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强化精准问责和监督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问责党组织11个、党员领导干部44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全市拟提拔重用、晋级晋升党员干部“政治体检”1047人次,提出否定意见建议15人次。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监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55个整改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65个整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切入点,以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助推脱贫攻坚活动为重点,加强对整改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5起、1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72人,通报典型案例和问题23起、45人。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六个聚焦”“八看八督”要求,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联合疫情防控工作成员单位,组建11个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人员排查摸底、联防联控、应急处置等情况,每日一督查一通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在一级响应期间调处群众反映的涉疫举报12件,当日反馈处置情况;紧盯通报问题整改和防控纪律落实,组建4个监督检查组,由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全市共查处疫情防控问题45起、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下发通报11期。围绕“六稳”“六保”和助力营商环境,推动有序复工复产。采取“1+8+12”监督模式,与监督推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等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上下联合、左右协调、聚力监督的工作格局。把服务企业复产复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在全市公职人员中深入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并通报近年来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5起、17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围绕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案件线索“双清零”,全力聚焦“打伞破网”。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全部办结,13起黑恶案件落实“双签字背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03人,立案查处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18人,其中党员干部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11人、涉黑涉恶腐败4人、保护伞22人、失职失责18人。推动“两书一函”工作常态化,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针对“打伞破网”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廉政风险点等问题,向公安、民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共47份,推动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围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乱建房乱象,全面梳理排查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联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组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开展整治以来,共处理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围绕房地产领域信访、群访事件频发现象,联合组织、审计、财政、住建、信访等部门对原房地产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对2016年以来受理、处置的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查办的腐败案件,进行一次“大起底”“大翻查”,确保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聚焦日常监督精准发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尤其严肃查处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窗口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41人,通报典型问题20起、24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关键节点、重要时段及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主动出击,靠前监督,快速、及时、精准发现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6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通报46起、69人。扎实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整治,对全市公车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共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7起。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执纪,将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纳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内容,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光盘行动”,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组成2个督查组,对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为全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供坚强保障。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监督推动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津贴补贴、企业薪酬及各项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津补贴发放范围、程序和标准。
    (四)一体推进“三不”,巩固拓展压倒性胜利。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59件,立案271件,结案2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4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0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96人次,同比增长34.53%,其中“第一种形态”610人次,“第二种形态”239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29人次。加强对基层案件业务指导和全程跟踪,推动乡镇(街道)纪委做强主业,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加大审查调查场所建设力度。按照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统一规划部署,投入9800万元建设宜春市纪委监委樟树廉政教育中心,于2020年9月份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切实解决了樟树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无场所的问题。加大以案促改力度。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65份,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利用江南华城赌场案、樟树砂场案等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400余名公安干警受到一次思想上的“大洗礼”。提升案件处理综合效果,对审结的184件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处分决定,全部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开。下发转发案例通报22期,基层案例通报到村组,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加大宣传阵地建设力度。开辟宣传新窗口,2020年10月正式开通运行樟树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开设信息公开、审查调查、监督曝光、巡视巡察、廉政教育等10个栏目,展示纪检监察新风采。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全年报送网络评论27篇,收集上报舆情432条,运用“清风家园”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69条。在中央级报刊媒体用稿7篇,省级用稿32篇,宜春市级用稿59篇,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我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央纪委“华东之窗”网站刊登了我市《“三道关”防范国企廉政风险点》、《如何准确规范适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巡察整改建议书 倒逼问题整改“过筛”》等信息,有力地推介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发挥“利剑”作用。对3个乡镇(街道)、1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优环境、促发展”专项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倾向性问题398个、问题线索59条,完成了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目标。强化巡察监督效能,推动民生领域“自来水入户难”、“道路不畅通”、“环境卫生脏乱差”等233个问题立行立改;本届共发现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52个,并督促整改到位;试行巡察二维码问题反映平台,拓宽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落实情况在“樟树发布”“巡察反馈问题阳光检视整改”专栏和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印发《巡察专报》和《整改建议书》,推动解决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城乡公交整合等问题,督促市财政局建立了《樟树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下发督查通报2次,对5名巡察整改不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名给予纪律处分,撰写的《以务实举措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稿件作为经验材料在《宜春巡察》头版刊登。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狠抓自身建设。深化拓展改革成果。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落实派驻机构单独编制,分批配齐派驻机构干部,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理顺派驻机构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关系;把市属国有企业纳入派驻监督范围,派驻监督全覆盖进一步拓展。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委“两化”建设,组织开展全面自查、交叉督查和专项检查,推动落实软硬件标准,加强工作考核、监督和督促,严格落实“两个为主”,推动乡镇(街道)纪委更加“有作为”。落实特约监察员制度,制定了《樟树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从各行各业聘请16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开展特约监察员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着力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从严内部教育管理。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典型案例全面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干部管理,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38份,深入开展政治家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畅通干部培养“进出口”渠道,公开选调11名公务员充实派驻机构队伍,内外交流纪检监察干部5人,推荐机关4名优秀干部提拔重用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加强干部素质提升,通过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网上业务知识考试、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多渠道、多维度培养锻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规现象屡禁不绝、屡教不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抓得还不够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犹存;日常监督还存在力量薄弱,计划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办法不多;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专业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相适应,执纪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等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问题和差距,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提升。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宜春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宜春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樟树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清廉樟树建设,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科学指南,全市党员要学深悟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更高站位更高标准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大力推进清廉樟树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清明、党风清淳、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樟树,实现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争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学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人民情怀、强烈的政治担当,学出全局视野、战略思维、系统观念,学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学出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加强革命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探索脱贫不脱监督的长效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紧盯社会保障、房地产开发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土地征收征用等领域腐败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聚焦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以及违规收送“红包”问题;聚焦收受基层单位土特产、烟酒等问题;聚焦“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聚焦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为换届人事安排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委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中之重,要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保护耕地等工作的监督。今年是换届年,要警惕领导干部“船到码头车到站”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提醒教育,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诬告陷害以及利用手中权力最后“捞一把”等问题,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发展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四)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一体推进“三不”叠加效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让干部知畏知止、收敛收手。从严查处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构建“四最”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持边办案边整改,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查办案件过程变成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过程,让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要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警示教育材料,认真反思、对照整改,坚决杜绝“看戏”心态。要加强全流程管理,把办案安全贯穿查办案件始终,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各项制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五)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高质量发展。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推动政治谈话全覆盖,切实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协助党委抓好政治谈话,切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种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信访监督,做深做实举报分析,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提示预警,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用好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撰写的剖析材料,梳理风险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以及招商引资、选人用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派驻监督,完善政治生态定期报告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协商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更加突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
    (六)深化政治巡察,整体提升巡察质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春市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梳理出被巡察党组织职能特点,增强巡察的针对性。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和操心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领导班子突出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对班子是否团结共事、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形成报告。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持续开展巡察反馈问题阳光检视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建好用好管好巡察人才库,严把抽调人员质量关,确保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到巡察一线,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始终牢记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初衷,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党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解决新问题,谋求新突破,不断提升改革质量和效果。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反腐败全过程,落实好“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报送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八)强化自我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弘扬严实深细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履好自己的职、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交流力度,不断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化全员培训,加强基本功和专业训练,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打造既有高尚“医德”,又有精湛“医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厚爱,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惩“害群之马”,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坚守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樟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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