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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1-09-25 16:12:46  点击:23242  属于:其他信息
  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每年应向干部室报告本人的重大事项,期间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
  2.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3.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4.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6.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
  7.本人参与各类协会、团体,以及是否担任职务等社会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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