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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6-01 15:58:03  点击:2334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宜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万载县康乐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李兴和违规向贫困户兜售高价保健品问题。李兴和违反群众纪律,在帮扶贫困户袁某某的过程中,明知袁某某系贫困户,生活来源仅为各项政策性补贴,仍多次向袁某某推销高价的“完美”牌保健品。碍于情面,袁某某于2018年11月在李兴和处购买了2100元“完美”牌保健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李兴和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4月,李兴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2100元至袁某某。

  上高县新界埠镇横江村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横江村采取虚报5户危房改造户的手段,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万元,不入村账,直接用于退抵5户村民建房押金,时任横江村党支部书记胡池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胡池生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3月,胡池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樟树市临江镇仰山村原会计杨冬生在办理农村低保补助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初,杨冬生利用担任村委会计的职务便利,以其母熊某某年迈和其妻翁某某患有影响劳动能力的疾病为由,通过在村委召开听证会时向参加民主评议的部分成员打招呼的方式,使两人通过评议获取了低保资格,自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两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共计79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3月,杨冬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借帮扶之机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有的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这些问题,干扰破坏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落实,削弱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到了最紧要关头,不能有一丝马虎、一丝懈怠。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着力增强问题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懈怠,严格整改工作标准不降低,保持整改工作力度不松劲,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对“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宜春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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