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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日期:2020-04-27 15:48:30  点击:2244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宜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袁州区天台镇太尉村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8年间,太尉村以重复立项等方式虚报套取土地平整工程项目资金、清洁工程补助款、土地增减挂补助款、公路项目资金、“一事一议”扶贫项目资金及民政局下拨的贫困户水井修建费等共计31万元,用于村委会其他项目或日常开支。村党支部书记唐志林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唐志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唐志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高县翰堂镇敬老院副院长兼有源村党支部书记袁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11月,袁德在担任翰堂镇有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在两次“七清四严”清查时,作风不严不实,未按规定及时取消其父母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致使两人违规享受新农合代缴、大病保险报销、产业扶贫分红共计0.98万元。2020年3月,袁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靖安县璪都镇黄浦村党支部副书记邱烘先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3月,邱烘先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政策把握不准、工作失职失责,明知贫困户张某某2013年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仍提出将其上报列为危房改造计划名单,致使张某某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2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邱烘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既有工作失职失责、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有违规套取、虚报骗取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越是接近全面胜利的终点,越要慎终如始、一鼓作气。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咬定目标、连续作战,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以过硬业绩、充足准备、十足底气迎接国家大考和最后交账。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宜春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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